【圆明网】2019年12月9日上午,杨兰英女士在昆明市北市区美璟欣城小区附近发放2020年明慧新年台历时,突然从身后出来一个骑电动车的男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该名男子下车后就质问杨兰英女士包里装的是什么,并掏出一个警察证,抢过杨兰英的包,从包里拿出五、六本2020年明慧台历,并拿出手机照相,口中重复着中共抹黑法轮功的说辞。杨兰英见状就对他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他法轮功是佛法,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没有一部法律定法轮功是邪教。后该名男子打断杨女士,叫她快走,并警告她不许再发。
杨兰英回到自己住在龙头街69号煤机厂生活区的家中后,刚吃过午饭,下午两点左右听到有人敲门,她没有开门。这伙人就直接撬开门锁闯入她家中,有大概七、八个人,其中红云派出所的有一女四男,另有三个穿便衣的。其中一人将一份搜查证一晃,他们就开始搜家,每间屋子都搜了,床上、柜子里,搜出了几本往年的明慧台历,拿出手机照相。
杨兰英女士被强制戴上手铐从家中绑架到红云派出所。他们到了晚上对杨女士非法审讯,问她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杨女士就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身体的变化讲给他们。约九点多钟时,杨女士被拉到美璟欣城小区附近“指认现场”,之后又送回红云派出所一直关到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警察将杨兰英送到昆明市拘留所(住所地在安宁市太平镇)行政拘留十五日。在这期间她一直没有吃饭,还被强迫拍照、滚手印。
在昆明市拘留所,每天早上要洗出所有的人穿过的衣服,下午打扫卫生间、食堂卫生,每晚还要两人值班(在监室里走来走去)一个小时,轮班一直到天亮。
2019年12月24日,杨兰英被通知出所回家。出所的当日她接到了一份昆明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上书杨兰英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红云派出所拘留15日,决定书文号:昆公五(红)行罚决字[2019]091018号,但这份行政拘留决定书却从没给过杨兰英。
杨兰英女士,1969年12月出生,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人,2008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2008年3月21日杨女士在昆明煤矿机械总厂马龙分厂,在自己经营的理发店内向顾客介绍法轮功并赠送法轮功真相光碟。第二天3月22日,马龙县国保大队邵姓副大队长带了九个人,非法抄了杨兰英在马龙分厂的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抢走了杨兰英的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也没有给物品搜查清单。他们抄家后将她送到马龙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杨兰英进了看守所就被强迫按手印、照相、背监规,如果不背就强迫她坐“老虎凳”,要洗澡只能在监室里擦一下,还不准会见家人。29天后,杨兰英被强行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劳教所前后三次被加期共30天。
杨兰英在2015年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写道:“在劳教所因为我拒绝转化,被强制脱光了衣服搜身,强迫我光着身子做二十几个下蹲动作,还指令两个犯人整天24小时监管我,不允许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讲话。罪恶的劳教制度虽然废除了,但是它对我心灵的摧残、身体的折磨,是我永恒难忘的。例如冬天要求洗冷水澡,强迫穿囚衣,以各种借口任意加刑期,我就被先后3次加了30天的刑期。另外每天还要做十多个小时的奴工,都是些为劳教所创效益的活计:如做挂件、包装饼干、绣花等等。不做这些活计就去医院、食堂、厕所搞卫生。在这种惨无人道的摧残迫害下,我的心脏病又复发了,两腿还经常剧烈疼痛,被搞得身心疲惫、痛苦不堪。”
杨兰英的家庭也因她被迫害而受到重创,她在诉状中写道:“在江泽民的欺骗宣传和邪恶的株连政策迫害下,出于恐惧和对我的担心,我丈夫整天忧心忡忡,导致精神恍惚以致无法去上班,老婆婆的身体也受到严重伤害,瘫倒在床,十岁大的女儿受到惊吓,时时感到恐惧,学习成绩下降了,人变的沉默寡言,我苦心经营起来的效益不错的理发室也被迫关了门,家庭经济收入受到很大损失。”
这一次杨兰英被绑架抄家,无疑对家人又是一次重大的打击。
相关证据:昆明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昆拘解字[2019]37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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